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825.启19:13.“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,祂的名称为神之道”表暴行已施加于其上的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,或文字上的圣言。衣服表示包裹良善的真理(166, 212,328节);当论及圣言时,衣服表示字义上的圣言;因为文字就像一件衣服,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就被包裹在其中。“血”表示施加在主的神性和圣言上的暴行(327, 684节)。之所以表示这一点,是因为“血”表示主在圣言的神性真理(379, 653节);所以,“流血”表示向主的神性和圣言施暴。 “神之道或圣言”在此表示字义上的圣言;事实上,暴行施加于字义上的圣言,而非灵义上的圣言,因为灵义尚不为人知;灵义若被人知,也会遭受暴行。因此,在完成最后审判,主要建立新教会之前,灵义不会被揭开。如今,除了从主处于神性真理的人外,这灵义不会向任何人揭示;对此,可参看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》(26节)。
暴行已经施加在主的神性和圣言上,这一事实从天主教和唯信的改革宗或新教很明显地看出来。天主教坚持认为,主的人身并非神性,所以他们便将主的一切转到自己那里;还坚持认为,圣言的解释权唯独属于他们;然而,他们的解释处处违背圣言的神性真理,这在前一章的解读中已经说明。由此明显可知,这个宗教已经向圣言施暴。改革宗或新教同样以唯信向圣言施暴。该宗教也没有将主的人身视为神性,并且还将神学建立在对保罗一句话的错解上;因此,它无视主所教导关于爱与仁,以及好行为或善行的一切;然而,它们如此显著,以致只要有眼睛,谁都能看到。
犹太人对圣言所行的也一样。他们的宗教是这样:圣言只是为他们,而非其他人所写的,因而其中所指的并非其他人;还有,将要到来的弥赛亚会把他们提到在全世界所有人之上;他们以此和许多其它事歪曲并玷污圣言的一切事物。这就是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的意思:
这从以东来,身穿波斯拉华丽衣服的是谁呢?你的服装为何有红色?你的衣服为何像踹酒榨的呢?他们的胜利溅在我衣服上,并且污染了我一切的衣裳。(以赛亚书63:1-3)
此处“服装或衣裳”也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;“以东”表示红色,在表示因血而发红。由此明显可知,“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,祂的名称为神之道”表示暴行已施加于其上的终端意义上的神性真理,或文字上的圣言。
五、热和光两者都流入人:热流入他的意愿,在那里产生爱之良善;光流入他的理解力,在那里产生智慧之真理
ISB7.众所周知,一切事物都普遍与良善和真理有关,没有一个事物里面不存在与这两者有关的某种东西。正因如此,人里面有两种接受生命的容器:一个是接受良善的容器,被称为意愿;一个是接受真理的容器,被称为理解力;正如良善属于爱,真理属于智慧,意愿是接受爱的容器,理解力是接受智慧的容器。良善属于爱,是因为一个人所爱的,他就会去意愿,当付诸行动时,他便称之为良善;真理属于智慧,是因为一切智慧皆来自真理;事实上,一个智慧人所思想的良善就是真理,当他意愿并实行这真理时,它就变成良善。
人若不正确区分这两种生命容器,就是意愿和理解力,并且对它们没有形成一个清晰的概念,试图了解属灵流注是徒劳的。因为既有进入意愿的流注,也有进入理解力的流注;既有爱之良善进入人之意愿的流注,也有智慧之真理进入人之理解力的流注,它们两者都直接通过耶和华神在其中间的太阳,间接通过天使天堂而从耶和华神发出。这两种容器,即意愿和理解力,就像热和光那样不同;因为意愿接受天堂之热,这热本质上是爱,理解力接受天堂之光,这光本质上是智慧,如前所述。
既有一种从人的心智进入言语的流注,也有一种进入行为的流注;进入言语的流注从意愿经由理解力而来,而进入行为的流注从理解力经由意愿而来。那些只知道进入理解力的流注,同时不知道进入意愿的流注,由此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的人,就像独眼人,只看见这一边的物体,同时却看不见另一边的物体;也像残疾人,仅用一只手笨拙地工作;又像跛脚的人,拄着拐杖单脚蹒跚而行。从这些事清楚可知,属灵之热流入人的意愿,产生爱之良善;属灵之光流入他的理解力,产生智慧之真理。
ISB1.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或一方进入另一方,或一方与另一方一起的运作,有三种观点和传统看法,它们都是假设。第一种被称为物质流注,第二种被称为属灵流注,第三种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。
第一种,就是所谓的物质流注,来自感官的表象和由此而来的谬误,因为表面上看,好像影响眼睛的视觉物体流入并产生思维;同样,影响耳朵的言语流入心智,并在那里产生观念;嗅觉、味觉和触觉也一样。由于这些感觉器官首先接受从世界流入它们的印象,而心智看似根据这些器官所受到的影响而进行思考和意愿,所以古代的哲学家和经院学者便以为流注源于这些器官,并进入灵魂,从而采纳了物质流注或属世流注的假设。
第二种假设被称为属灵流注,来源于秩序及其律法,有些人也称它为偶然流注。因为灵魂是一种属灵物质,因而更纯粹,是在先和内在的;但身体是物质的,因而更粗糙,是在后和外在的;按照秩序,更纯粹的流入更粗糙的,在先的流入在后的,内在流入外在,因而属灵之物流入物质之物,而不是反过来。因此,按照秩序,进行思考的心智根据眼前的物体在眼睛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视觉,心智也随意处理这种状态;同样,进行感知的心智照着言语在耳朵上所引发的状态而流入听觉。
第三种假设被称为前定和谐或预定和谐,来自推理官能的表象和谬误;因为心智在进行运作时与身体一起、同时随着身体行动。然而,一切运作先是连续的,然后是同步的,连续运作是流注,同步运作是和谐;例如,当心智先思考,然后说话时,或当它先意愿,然后行动时;因此,确立同步之物,却排除连续之物,这是推理官能的一个谬误。关于灵魂与身体的相互作用,除了这三种观点之外,不可能构筑出第四种观点,因为要么灵魂作用于身体,要么身体作用于灵魂,要么两者同时不断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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